“林木所有權證真是幫了我的大忙。憑著這個證,我已從銀行貸款800多萬元,有效緩解了資金難題。 ”3月25日,安徽省滁州市昌春木炭專業(yè)合作社負責人杜昌春高興地對筆者說,林木所有權證解決了合作社在銀行貸款沒有抵押憑證的窘境,合作社目前正積極拓展木炭出口業(yè)務,*一項每年可使林農人均增收6000多元。
筆者了解到,2012年至2017年,滁州市在推進森林增長工程中共造林150萬畝,其中100萬畝是在非林地上。但依據相關政策,非林地不能辦理林權證,沒有林權證就不能貸款。為緩解林業(yè)經營者的融資難題,2018年,滁州市結合集體林權制度“三權分置”改革試點,率先在全省探索提出對非林地上栽植的林木,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的前提下,由縣級林業(yè)主管部門登記造冊,所在地縣級政府發(fā)放林木所有權證。目前,南譙區(qū)、瑯琊區(qū)、定遠縣等地先行先試,共發(fā)放林木所有權證2610份,貸款5.5億元。
滁州市林業(yè)局副局長汪海洋告訴筆者,和原來的林權證不同的是,林木所有權證只確認林木歸屬,不涉及土地性質。目前這一舉措得到了林業(yè)經營者和銀行的認可,林業(yè)經營者從以往*多只能貸款200萬元,還需要靠抵押房產或者找擔保人等方式才行,現在拿著林木所有權證*多可貸到1000萬元,實現了資源變資產,活木變活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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